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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投資-那些工廠須辦理會勘?

  • 發布單位:經濟發展局

須辦理會勘之工廠有:
1.工廠訂有設廠標準者。
2.砂石廠、預拌混凝土廠、瀝青廠。
3.利用無使用執照之老舊建物設廠者。
4.位於水庫集水區者。
5.從事較高風險之產業類別。
6. 屬第十七類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第十八類 化學原材料、肥料、氯化合物、塑橡膠原料及人造纖維製造業、第十九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之工廠之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