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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投資-何種工廠需辦理工廠登記?

  • 發布單位:經濟發展局

工廠從事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稱製造加工行為(詳如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第2條),如廠房面積達 150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達 75千瓦以上者,須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工廠登記。
但下列工廠,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指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則須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工廠登記:
一、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 C 大類製造業之中類第十七類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第十八類化學原材料、肥料、氯化合物、塑橡膠原料及人造纖維製造業及第十九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之工廠。
二、依法令訂有設廠標準之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