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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投資-電子遊戲場如有涉及賭博等犯罪行為?

  • 發布單位:經濟發展局

將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違反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者(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應命其停業,並於判決確定前,停止受理其公司或商號名稱及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之申請。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廢止其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公司或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