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再生能源,提高綠電比例,桃園市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於104至106年持續辦理「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補助民眾及團體於本市合法建築物上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三年共補助103件案場,總設置容量達6872.03 kW,預估年發電量約672萬度,可供應約1800戶家庭年用電量,年減碳量約3500公噸。
經濟發展局朱松偉局長表示,桃園市於104年起編列相關經費補助建置太陽光電,今(107)年亦持續編列2500萬元經費,每件申請案補助金額上限為99萬元,希望能透過補助計畫,增加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之誘因,並鼓勵廣泛設置,而受理補助申請時間為107年1月2日上午10時至8月31日17時,請大家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