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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自104年升格以來,人口及產業迅速成長,人口成長率六都第一,年工業產值達3兆元,全國第一,用電需求相對增加。為落實中央節電政策,市府配合經濟部辦理智慧節電計畫及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推動了許多節電措施,期盼在經濟成長的同時,亦有效減少用電;桃園市106年住商部門與工業部門用電戶數與升格前(103年)比較,成長了約7.41%,但是用電量僅成長3.28%,戶均節電率為3.85%,顯示桃園市各用電戶響應節電政策,戶均用電顯著減少。
依據台灣電力公司提供之用電資訊,桃園市106年1至7月住商部門用電與105年同期比較,節電率為1.19%,顯示桃園市106年住商部門用電量有減少。而桃園為工業大城,以107年1至7月為例,住商用電48億7209萬4007度,同期工業用電111億4827萬5249度,工業用電佔比將近7成,若加計工業部門用電,桃園市節電率為六都第四,並非六都之末。
縣市能源治理不應只注重在節電量,而在各縣市政府節電政策之品質及行政資源之投入,今年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已針對各縣市進行能源政策評比,桃園市為六都第三,評比為等級A,顯示能源政策已受環團肯定,故不可因都市家戶及工商家數較多,用電量增加,而歸責節電成效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