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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肉用具商品標示抽查 不合格率達15.3%

  • 發布單位:商業輔導科
  • 資料來源:商業發展科
  • 聯絡人:李小姐

中秋將至,家人好友團聚烤肉成為應景活動。為守護消費安全,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市售烤肉用具進行抽查,發現仍有約15.3%的商品標示不全,經發局提醒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發局於近期執行烤肉用具商品標示稽查,於轄內大賣場、五金百貨及一般商號抽查商品,包括各式烤肉架、烤肉網、烤肉夾、木炭、火種、竹籤等,共計抽查209件,其中不合格有32件,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不合格商品主要缺失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日期」等,甚至部分商品沒有任何標示,其中不合格率較高之商品為烤肉夾,提醒消費者購買這類別商品時多加注意。

經發局指出,不合格商品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仍未改正,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售通路強制下架,以避免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的商品流入市場。  

如民眾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可撥打經發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若遇到消費爭議,亦可撥打1950申訴或諮詢。經發局將持續不定期執行稽查,與民眾共同守護安心消費環境。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

聯絡人:施合隆科長

辦公室電話:(03)3322101轉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