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夏季缺電風險,減少室外環境熱因素對於室內空調所產生之冷房負荷耗電量,以降低服務業部門尖峰時段空調用電,鼓勵本市服務業場所辦理隔熱改善工程,以減少空調用電支出並落實節能減碳目標。
本市轄內之服務業,依契約容量分為小、中、大型服務業 ,申請單位於同一用電地址以一案為限。申請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以機關收件戳章日期為準,本局得視補助款支用情形提前公告中止或延長申請補助期間。
補助品項包含玻璃隔熱改善、空氣門簾及吸頂循環扇,補助比例及金額上限依工程項目、面積及經費核算,並採「先申請、核准後施工」原則辦理。申請補助資格、申請文件及審查程序,請詳閱本府公告之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