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持續推動本局 113 年補助作業制度化揭露措施,請各科室配合落實補助案公告作業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聯絡人:王琦婷
  • 聯絡人電話:#5157

說明:

一、為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項但書第 3 款之要求,爰制定本局補助案公告資訊自我檢核

       表,以建立合於利益衝突迴避法「公開公平方式」補助公告之制度化模式,俾利本局各單位於公告補助資

       訊時共同遵循。(如附件-自我檢核表)。

二、各類補助計畫請於「本局官網/補助專區/補助」公告補助案相關資訊。

三、另因監察院利益衝突迴避法查核需要,請勿於公告補助案資訊時於後台設定下架期限。

四、檢附本府 111 年 7 月 27 日府政預字第1110190595 號函之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