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114年住商型(低壓用戶)智慧儲能補助計畫」
一、補助資格:
(一) 於本市轄內已完成或規劃建置儲能設備使用之低壓用電戶,且須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二)同一設置者(申請人)申請本計畫補助每年以1案為限。
二、設置方案及補助標準:
(一)設置方案:本計畫補助之儲能設備,應併接於既設用電場所(表後),進行負載調整之儲能設備;另設置者得視需求,加裝能源管理系統(擴設或新設皆可)及電動車充電設備。
(二)補助標準:
1、設置儲能設備及能源管理系統,儲能設備每kWh補助新台幣1萬2,000元,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新台幣30萬元;補助社區者每kWh補助新台幣1萬3,000元,每案最高補助上限為新台幣40萬元。
2、如新設或擴設能源管理系統,至多得再增加10萬元。
3、如有新設電動車充電設備,除按照(1)款及(2)款額度補助外,至多得再增加10萬元。
4、新設或擴設能源管理系統之功能,至少須包含用電場所用電可視化;如屬電力用戶(契約容量)者,須再包含用電場所經常需量管理、調控及預測。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114年1月6日至114年7月31日下午5時。
(二)採書面申請:備妥計畫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經濟展局,地址:33001桃園市縣府路1號7樓(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
(三)受理方式:依符合補助資格之設置者(申請人)送達申請之收件日期依序申請補助,如補助經費用罄即不受理。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桃園市114年住商型(低壓用戶)智慧儲能補助計畫」,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之補助專區下載。
五、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聯絡人:陳筠心;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