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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將兼顧綠能與生態環境,審慎推動埤塘光電

  • 發布單位:公用事業科
  • 聯絡人:周智業股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5785

桃園市政府為推展再生能源,打造低碳綠色城市,已推動公有房舍太陽光電屋頂標租、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補助私有房舍屋頂型太陽光電及配合經濟部工業區導入聯合標租計畫等多項綠能政策;另外,市府自106年起於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明定契約容量5,000kW用電大戶應設置10%綠能設備。截至109年6月,桃園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284.6MW,為北區縣市最高,較升格前已成長約55倍。
有關桃園市埤塘光電,市府已考量整體生態、環境景觀及聽取地方意見,向經濟部反應。經濟部為確保綠能與社會及環境共存,已邀集地方政府、NGO團體及太陽光電公協會共同研擬「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並於109年7月1日公告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經發局局長郭裕信表示,為兼顧桃園埤塘光電與生態環境,市府將依經濟部「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並聽取地方相關意見後,評估適合推動之埤塘,再行審慎推動,以兼顧地方意見與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