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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首座光電公墓完成併網 成功轉型結合停車場使用

  • 發布單位:公用事業科
  • 聯絡人:周智業股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5785

桃園市政府為因應中央綠能政策,促進既有公墓土地多元利用,經發局、民政局及新屋區公所共同合作,盤點已完成遷葬之新屋區第4、7及8公墓辦理殯葬用地太陽光電標租,並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總裝置容量約3.16MW,預估年發電量約336萬度,減碳量約1,710公噸,相當於4座大安森林公園吸碳量。新屋區第8公墓已於109年9月30日掛表完成,裝置容量約0.49MW,為北台灣首座完成併網之光電公墓。另第4及7公墓目前已完成整地,預計年底前可全數併網。

新屋區第8公墓為示範公墓,因此擇定於鄰近禁葬區域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另考慮民眾於清明節掃墓期間有停車需求,太陽光電將結合停車場使用,預計可容納24部機車及120輛汽車;不但活化公墓兼具綠能發電與停車功能,亦能解決周邊雜草叢生問題,美化示範公墓環境


依據台電網站發電資訊,桃園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297.7MW,為北部縣市最高,較升格前已成長約57倍。桃園市政府將持續審慎盤點公有閒置場域結合再生能源使用,提升太陽光電設置量,落實中央114年能源轉型推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