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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11年1月10日至111年2月6日止,桃園市境內百貨(購物中心)、賣場(量販店、超市)、市場(夜市)等營業場所暫停試吃試用服務並加強實聯制、人流管制及配戴口罩措施。

  • 發布單位:商業發展科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