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府經開字第11101751381號 主旨:公告本府111年5月16日辦理「新屋頭洲科技園區開發計畫案 」興辦事業計畫(公益性及必要性)第1次公聽會紀錄。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42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土地徵收條例 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