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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立法委員黃世杰今日於個人臉書發布貼文,對市府處理SRF的錯誤指涉一案,本局所做回應。

  • 發布單位:開發管理科
  • 資料來源:開發管理科
  • 聯絡人:駱立意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5124

關於立法委員黃世杰今日於個人臉書發布貼文,對市府處理SRF的錯誤指涉,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回應如下:

本府已去函經濟部釐清三家SRF廠商進駐條件及SRF發電廠是否仍能取得再生能源發電憑證;並以居民健康為前提,函詢環境部三家SRF廠商污染物排放減量相關問題,以利後續憑辦。 

由於經濟部11月及12月回覆函文,僅一再強調推薦函不具強制力,漠視本案核准的必要條件及源頭,係市府配合中央再生能源及由廢轉能政策,依經濟部109年12月2場會議所決議之入園程序及要件,方核准廠商進駐。本府已於去年底發文經濟部產發署,分別針對三家SRF廠商之進駐條件之一「經濟部推薦函」是否已確定撤銷進行釐清,並於文中表示本案3家廠商,將因經濟部撤回推薦函,依法重新檢討入園等行政程序是否合法。

另本府亦已於去年底去函能源署釐清有關SRF發電是否符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3款廢棄物發電設備之定義,及經濟部推薦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之3家SRF發電廠是否能仍取得再生能源發電憑證等疑義請經濟部能源署釐清,並針對三家SRF廠商污染物排放權核配問題函詢環境部,以利後續據以憑辦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

聯絡人:林彥良 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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