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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加強防疫措施 市集、賣場嚴禁試吃試用

  • 發布單位:市場科

因應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桃園市政府宣布自111年1月10日起至2月6日,加強百貨(購物中心)、賣場(量販店/超市)、市集(夜市)等營業場所防疫措施,包含暫停試用試吃、落實實聯制和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每人2.25平方公尺,室外空間至少每人1平方公尺,外出除了飲食外一律都要戴口罩,市府相關局處將加強稽查,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範,共同對抗病毒。
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為對抗新冠病毒蔓延,本局自即日起不定期稽查與查察全市各賣場、超市、百貨公司、市場及夜市等營業場所實聯制、人流管制、口罩配戴等相關防疫措施,請民眾不必恐慌,本市面對疫情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民眾只要配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即可安心購物。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聯絡人:陳科長珏寧
行動電話:0958-606268
辦公室電話:03-3366695分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