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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新明公有零售市場鋪位107、110、115、128等4處鋪位公開招攬案錄取名單

  • 發布單位:市場科



依據:

依「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公有零售市場二樓文創基地攤位進駐實施計畫」及「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1. ​本案錄取名單(如附件)。
  2. 攤位挑選及簽約事宜將擇期以公文方式通知優先簽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