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桃園市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業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桌遊店、麻將休閒館(限人民團體)等場所,請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0月1日桃經商字第1100046510號公告內容,提出復業申請,並提交「復業申請表及切結書」及應備文件(含照片),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審查核可後於經濟發展局網頁公布復業核可名單, 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經濟部公告防疫指引(規範)規定營業。
申請者資格 :
1. 已辦妥公司/商業登記且未停(歇)業業者。
2. 非公司/商號負責人提出申請者,請填寫委託書。
3. 麻將休閒館限人民團體提出申請,並由主管機關(社會局)審核與稽查防疫措施。
*親送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4樓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商業發展科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商業發展科(部分休閒娛樂場所復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