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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販售可居家篩檢新冠病毒之快篩試劑、病毒殺滅劑等假訊息 調查局火速溯源偵辦

  • 發布單位:政風室

我國COVID-19疫情日益嚴峻,臉書等網路社群竟出現指稱可販售供應我國民眾「自行居家篩檢」之試劑、病毒殺滅劑等假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昨(28)日於記者會中表示,網路出現擅自販售COVID-19 病毒檢驗試劑之行為已違法,並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以免危害健康,調查局為遏止不實訊息影響公共秩序及干擾防疫作業,火速溯源偵辦,詳情如下:

臉書謠傳「台灣全民已經可以「居家」自行篩檢新冠病毒了……若呈陽性感染,再要求地方政府已「CRT蛋白核酸」複檢。無誤後,再送醫隔離治療,大量原材料已經備妥,正由合格藥廠包裝中。各縣市政府可與我聯繫!...」、「在密閉空間內的100%新冠肺炎病毒殺滅劑,即將販售了……中藥濾清氣體…完全消滅新冠肺炎病毒…」、「2021年6月將擁有的3000萬劑疫苗,是WHA批准,國際認可使用,台灣藥廠……台灣居民不必經台灣政府許可,可以自由免費使用……」等不實訊息,案由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及臺北市調查處共同偵辦,經溯源調查係我國北部陳姓男子製作及散布,臺北市調查處於今(29)日約談陳男到案說明,證實其確有製作及散布前揭不實訊息,該員供稱相關快篩試劑、病毒殺滅劑等均未實際申請及進口,該等不實訊息係宣傳推銷及闡述個人認知,本案將依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由於近期不實疫情訊息層出不窮,危害不可小覷,調查局將持續積極查辦疫情假訊息案件,並提醒民眾勿逕自供應或販售檢測試劑等醫療器材,以免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同時重申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已規範散播不實疫情訊息將負刑事責任,民眾應謹慎識別網路假訊息、預先查證,切勿轉傳不實訊息以免誤蹈法網。

以上內容轉載自:法務部調查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