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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113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核心業務)-消費者教育之推行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聯絡人:蔡鈺霞

消費者教育之推行/001/Upload/57/relpic/9994/1254261/9344ce18-c5cc-44c7-a5af-80ba1314cbc7.png計畫目標與實施策略:

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新制,針對 16至 20 歲消費者,規劃並加強相關消費者教育。

重點工作:

善用多元管道、法治宣導或教育訓練等場合,辦理民法成年新制與相關權利義務(含消費者權益)之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