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3年度「補助市集自治組織辦理行銷活動計畫」申請審查結果公告。
依據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補助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區自治組織作業要點 」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行銷推廣活動:
補助本市中壢興國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30萬 元 。
二、觀摩參訪活動:
(一)補助本市中壢興國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
(二)補助本市中壢觀光夜市管理委員會5萬元。
(三)補助本市桃園觀光夜市管理委員會5萬元。
(四)補助本市大湳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
(五)補助本市龍潭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
(六)補助本市新屋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
(七)補助本市大園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4萬6,200元。
(八)補助本市楊梅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
(九)補助本市東門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