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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行為明細-113年度桃園市振興商圈商機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商業發展科
  • 聯絡人:謝束花

公告日期: 

113/05/03

補助案件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補助案件名稱:

113年度桃園市振興商圈商機補助計畫「戲說大湳8塊生活節文化嘉年華」

補助日期:

113/05/01

補助對象: 

桃園市八德區大湳形象商圈發展協會

補助金額:

400,000

補助屬第14條第1項但書:

第3款: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法令依據: 

桃園市振興商圈商機補助要點第2點

核定之補助法令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補助法令主管機關之核定文號:

113年5月1日桃經商字第1130022924C號函

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理由: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一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公職人員姓名:

段樹文

服務機關團體:

桃園市議會

職稱:

議員

關係人姓名:

桃園市八德區大滴形象商圈發展協會

關係人與公職人員之關係:

關係人屬:非法人團體,由:公職人員本人擔任相類似職務:理事長